青少選拔 2019年第二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

競賽規程 https://is.gd/Fau7mv

報名表 https://is.gd/kxZDUy

2019年第二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競賽規程(U19&U17&U15

中華民國〇〇〇〇〇〇日 教育部體育署 臺教體署競()字第〇〇〇〇〇〇號函核准

一、宗  旨:為提昇青少年羽球技術水準並與國際賽制接軌,及選拔2019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亞、世青羽球錦標賽等各項青少年國手選拔依據,特舉辦本比賽。
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
三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、中華民國羽球協會(以下簡稱「本會」)

四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羽球發展協會

五、贊助單位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六、日  期:中華民國108527()62()

七、比賽地點:高雄市亞柏會舘(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3)

八、比賽項目:個人賽 [每人限報兩項,可越級挑戰。]

     U19:男子單打、男子雙打、女子單打、女子雙打、混合雙打。

     U17:男子單打、男子雙打、女子單打、女子雙打、混合雙打。

     U15:男子單打、男子雙打、女子單打、女子雙打。

九、參加資格:

     1. 須具中華民國國民身份,且其BWF ID亦須同國籍。

     2. 各組參賽資格:
   U19參賽資格:
     (1)甲組球員。
     (2) 108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各組前16名選手。

     (3) 107年高中盃、107年全中運高中組團體前8名,單打前32名,雙打前16名。
     (4)越級挑戰者,需具備107年國中盃個人賽、 107年全中運國中組個人賽,單打前 8

       名,雙打前8名。
   U17參賽資格:
     (1)甲組球員。

     (2)108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各組前 16 名選手。

     (3)107年國中盃、高中盃、107年全中運國中組、高中組,團體賽前8名,單打前32名,
        雙打前16名。

     (4)越級挑戰者,需具備107年國中盃個人賽、107年全中運國中組個人賽,單打前16名,
雙打前 16 名。

   U15參賽資格:
     (1)甲組球員。
     (2)108年第一次全國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各組前16 名選手。

     (3)106107 年國小盃六年級個人賽單打前8名,雙打前4名。

     (4)107年國中盃、高中盃、107年全中運國中組、高中組,團體賽前8名,單打前32

       名,雙打前16 名。

     (5)除上述成績外,每間國中開放報名男生2位單打,1組雙打女生2位單打,1組雙打。
 

   3. 各組年齡年齡資格:
 

組別

年齡資格

U19

西元2001年以後 (出生,凡年齡未超過19歲者,越級挑戰者除外。

U17

西元2003年以後 (出生,凡年齡未超過17歲者,越級挑戰者除外。

U15

西元2005年以後 (出生,凡年齡未超過15歲者,越級挑戰者除外。

 

十、報名辦法:

 (一)電子信箱報名:請先到銀行繳費,然後將報名表mailctba.tw@gmail.com 信箱。

         (報名結果一律上網公告,如有問題請MAIL報名信箱)

 (二)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08510日(星期五)1700止,逾期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不受理。

 (三)本會地址:中華民國羽球協會(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810室)。

    電  話:(028771-1440       聯 絡 人:陳維中 先生

    報 名 費:單打新臺幣600元 雙打新臺幣800

  註:如已報名並於抽籤前因故未能參賽者(需正當理由及提出相關證

   ),所繳報名費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將退還部分報名費。

    存入戶名:中華民國羽球協會 永豐銀行(代號807營業部  帳 號:121-018-0008660-8

1.由永豐銀行各分行取無摺存款單直接存入 (存款人請寫單位姓名),免手續費。

2.由其它金融機構採存簿電滙入戶存款人請寫單位姓名 )

3.不接受金融卡轉帳(ATM)及郵局劃撥繳費。

   (四)報名時需填寫兩位出國帶隊教練姓名資料,若未填寫視同放棄帶隊出國資格

十一、比賽抽籤:

(一)108514日(週二)下午1500於「本會」舉行,不到者由「本會」代抽,不得異議。

(二)種子之分配:依最近比賽之成績排定,順序如下:

    U19:依上次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之成績排定,其順序如下:

      1.上次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。

     2.上次各組九-十六名之選手為會外賽種子。        
   U17
:依上次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之成績排定,其順序如下:

     1.上次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。

     2.上次各組九-十六名之選手為會外賽種子。

   U15:依上次青少年羽球分齡排名賽之成績排定,其順序如下:

     1.上次各組前八名之選手為會內賽種子。

     2.上次各組九-十六名之選手為會外賽種子

※註:如以單打成績報名之選手,其種子資格僅適用單打項目;

      如以雙打成績報名之選手,其種子資格僅適用雙打項目。

 

十二、積分換算表:

 

 

成 績 績 分        名次 競 賽 類 次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十 六 強

第一次青少年排名賽

1000

900

800

700

500

450

400

350

200

第二次青少年排名賽

1000

900

800

700

500

450

400

350

200

(一)、比賽成績積分相關規定:
     1.
兩次得分相加之總分,分數高者優先錄取.

     2.參加雙打之搭擋對象需一致,如兩次搭對象不同,該分數不累積計算。

(二)、獎勵:

     1.第一次青少年排名賽成績結果作為該年度的潛優選手入選依據(1月份 至 6 月份),
       以及「亞洲青少年(U19)羽球錦標賽」之國手代表入選依據。

     2.第一次青少年排名賽與第二次青少年排名賽兩次積分相加結果,依積分
       從高到低,依序入選:

      1)「亞洲青少年(U17U15)羽球錦標賽」之國手代表入選依據。

      2)「世界青年(U19)羽球錦標賽」之國手代表入選依據。

      3)潛優選手的入選依據(月份至 12 月份)。

 

 

十三、比賽辦法:

 (一)比賽規則:採用世界羽球聯盟(BWF)之最新羽球比賽規則。

 (二)比賽用球: 優乃克比賽級羽球AS-30

 (三)比賽制度:21分三局兩勝制,採單淘汰制。

 (四)計分方法:依據世界羽球聯盟(BWF)最新公布之計分辦法

    (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員,其比賽成績不予計算,後

      續之出賽權亦予取消)

十四、競賽規定事項:

 (一)各參賽選手,應於賽前30分鐘到場

 (二)超過比賽時間5分鐘未出賽者,以棄權論(以大會掛鐘為準)。

 (三)為了比賽進行順利,場地安排及出場順序大會有權調度,各球員不得異議。

 (四)參加比賽應攜帶國民身分證,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,以備查驗。

 (五)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,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,各球員不得異議。

 (六)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,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即取消比賽資格。

 (七)如有抗議事件,須於事實發生半小時內提具正式抗議書送大會審查,並

       繳交保證金新臺幣貳千元,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,抗議成

       立,保證金退回。

 

十五、本次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乙式。

 

十六、罰則:凡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者,取消其比賽資格及所得之名次,其法律責任應由所屬單位主管負責並禁賽一年。

 

十七、領隊會議:108526(週日)下午1700。地點:亞柏會舘1樓會議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裁判會議:108527(週一)上午0700。地點:亞柏會舘1樓會議室

十八、參賽選手隊職員需配合大會開幕式列隊及賽場動線管制,違反規定將陳報紀律委員會。

十九、所有單位須派員參加領隊會議,賽會細則將於領隊會議公告,若未參與之單位不得提出異議。

二十、本規程經選訓委員會決議,由本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公布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。
 

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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